2016年4月29日上午9点,北京西城区法院开庭。原告是狼牙山五壮士里葛振林、宋学义的儿子,被告洪振快是北京《炎黄春秋》杂志的前执行主编,三年前写文章考证过五壮士的细节。庭审进行到一半,洪振快没等法庭许可就走了出去。法院缺席审理。

小学语文课本里的狼牙山五壮士,把日军引上绝路,子弹打光,摔断枪,从棋盘坨上跳了崖。

2013年8月29日晚上,广州警察抓了一个网民,行政拘留7天。他在微博上转了一个帖子,说那五个人里,三个是当场被打死的,两个被活捉。洪振快是研究历史的,看到这条新闻,想弄清楚课本上的故事是从哪儿来的。他在国家图书馆翻遍了图书、报刊和缩微胶卷,又亲自上了一趟狼牙山。

1941年9月,日军扫荡晋察冀,围攻狼牙山。课本里的五个人,是晋察冀一分区一团七连六班的班长和战士。照葛振林1957年的口述,那天夜里枪声一响,指导员跑进来,下的命令是:

"赶快上山,靠近团首长。"

一分区司令员杨成武在回忆录里写,六班往棋盘坨上爬,"谁知那里早上去了敌人,机枪一个劲地朝他们打。"他们只好掉头,爬上旁边另一座山峰。狼牙山下的村民说,这几个八路军进村要吃要喝,稍不如意就打人,老百姓给他们指了一条绝路,又把他们的去向告诉了日本人。

攻山的日军也留下了记录。在日本冈山大学任教的历史学者姜克实,查了日军步兵第110联队自己编的联队史,又在日本防卫省的战史资料室找到带队上崖的日军少尉有冈弘祐写的原始报告。日军事先得到情报,说棋盘坨一带藏着少数八路军,计划就是把他们赶上去围住。真正攀上崖顶去打的,是有冈带的两个分队,二十个人。崖顶上的八路军有二十来人,架着一挺捷克轻机枪。双方对扔手榴弹,日军冲上去拼刺刀,崖顶上的人有的被打死,有的掉下悬崖。日军这边,一个一等兵被手榴弹炸伤,跌下山岩,没有死。联队的战没者名簿上,这一天"没有出现一名死亡记录"。

六班那五个人里,班长马宝玉、战士胡德林、胡福才三个被打死,葛振林和宋学义顺着山坡溜下去,逃了命。

崖顶上将近二十个八路军,最后写进课本的只有五个人。姜克实的解释是:

"因为那些阵亡者都死于跳崖之前的战斗,不跳崖,即没有被宣传的价值。"

这一仗后来怎样变成课本上的样子,按时间排下来看得清楚。

1941年10月7日,延安《解放日报》登出一条新华社电报。同一段话里,前面写"我守军六人",后面写"我英勇的七勇士屹然不动",最后一句是:

"我七勇士乃将机步枪破坏,从容坠崖身死。"

七个人,全死了。十一天后,晋察冀军区发训令,人数改成五个,三个牺牲,两个负伤,说这一仗"计毙伤敌一百名以上"。到了年底,军区政治部的总结又写成"全体一致跳下万丈悬崖"。军区的另一份年度总结说,守山头的是"半班(7人)",跳崖没死的那两个,括号里注着"因患病不能战斗"。几个月之内,军中几份文件对守山的有几个人、死了几个、怎么死的,各写各的。

1946年延安出过一本说书唱本《狼牙山五神兵》,里面替活下来的两个人唱的是:"他们三人跌下去,我们两人顺崖溜"。

1957年葛振林口述,打了一上午仗又饿又渴,"正巧山地里有些散种的萝卜,我们顾不得了,每人拔个吃着"。后来出的书里,成了班长批准每人拔一个,还说"等打完这一仗后去找萝卜主人赔偿"。指导员那道"靠近团首长"的命令,到了课本上,成了为了掩护群众;掉头另找山峰,成了班长有计划地把敌人引上绝路。课本上那个英雄故事,就是这样一步步编出来的。

文革中批斗宋学义,有人当众问他:

"人家都跳崖跌死了,你怎么活着回来了?"

1995年,1941年时一团政委的夫人陈逊对记者说,是"三跳二溜",三个跳,两个溜。葛振林很不高兴,那年9月写了一份《我的说明》:"当年我和宋学义纵身跳崖,苏醒过来,忍着伤痛爬到坡上"。

2013年9月和11月,洪振快发了两篇文章,后一篇登在《炎黄春秋》上,题目叫《"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他把这些说法并排列出来,说五壮士的真相,"还有待历史学家的深入研究和探讨"。

文章出来,有人在微博上专门转了萝卜那一段。经济学者梅新育跟着写:"说这样的作者和编辑属狗娘养的是不是太客气了?"评论员郭松民再转:"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不动这帮狗娘养的就是笑话!"

洪振快和责任编辑黄钟去法院告这两个人骂人,告梅新育要赔5000元,告郭松民要赔1万元。两场官司都输了。北京海淀区法院说,郭松民那句话"符合我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且未超出必要限度"。至于洪振快那篇《细节分歧》,判决书写得明白:

"《细节》一文虽然在形式上是对我国抗日战争史中的一个具体英雄事迹细节的探究,但它实质上是对这起英雄事迹所代表的抗战史尤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历史地位和历史作用的再评价。"

2015年7月24日,钓鱼台国宾馆开了一个"维护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授权仪式"。葛、宋两家的儿子到场,三十多人里有退休的军队高官。8月17日,两家向北京西城区法院递了诉状。挑这一天,他们的解释是"八路军(8)要(1)起诉(7)汉奸",汉奸指的是洪振快。诉状要洪振快登报道歉,还要他向五壮士"在天英灵登报谢罪"。宋家的代理律师王立华在一次座谈会上讲,前国防大学政委赵可铭上将给法律部门的最高领导打了电话:

"你们这个案子如果判反了,你们就是反军叛国。"

那年7月,洪振快去解放军档案馆申请查1941年晋察冀军区的伤亡名单和烈士名册。他想,三个人要是在那天跳崖牺牲,名册上一定有登记。两个月过去,没有回音。马宝玉、胡德林、胡福才这三个人,据洪振快当时讲,公开能看到的都是画像,不是照片。

2016年3月30日,开庭前一个月,《解放军报》登出一篇文章,题目叫《铁证:"狼牙山五壮士"的真实细节无可置疑》。文章拿出一段日本报纸的报道,说这是日方当年对狼牙山之战的记载,是几条证据里最有价值的一条。姜克实后来查出,这段报道出自1939年11月的《朝日新闻》,写的是涞源县南部的另一场仗,离狼牙山至少五十公里,比五壮士跳崖早了两年。

2016年6月27日,西城区法院宣判,他输了。判决书写道:"尽管案涉文章无明显侮辱性的语言,但……通过强调与基本事实无关或者关联不大的细节,引导读者……产生质疑",所以算侵权。判决书还说,他错在拿"甚至文革时期红卫兵迫害宋学义的言论为主要证据"。二审时他交上一份日军步兵第110联队联队史的复印件,就是记着棋盘坨这一仗的那本。法院的答复是:"复印件未经公证、认证,本院对其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不予认定。"

8月15日,终审维持原判。洪振快不登道歉。10月21日,法院把葛家、宋家两案判决的摘要登在《人民法院报》上,费用由他出。

2015年,原告的律师就在网上提出,要全国人大立一部法,英烈名誉一受诋毁,"便提起公诉"。2018年,《英雄烈士保护法》通过。2021年3月1日,刑法新增条款施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

2013年在广州转那个帖子的网民,关了7天。2022年5月,前记者罗昌平因为在微博上议论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里冻死在阵地上的志愿军"冰雕连",按刑法这一条判了7个月。

——洪振快《"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炎黄春秋》2013年第11期,第46—52页(葛振林口述、陈逊说法、萝卜诸说及文革批斗语均转引自此文);洪振快2015年9月28日北京大学讲座记录(《狼牙山五神兵》、钓鱼台仪式、赵可铭电话及档案馆查档均据其讲述)
——杨成武《杨成武回忆录》上册,解放军出版社1987年,第668页;潘泽庆《狼牙山五壮士的英雄事迹史载有据》,中国军网2016年7月15日(1941年电报、训令及军区总结原文);姜克实《日军记录中的狼牙山作战》,冈山大学《文化共生学研究》第17号,2018年,第55—77页(联队史、战没者名簿及《解放军报》文章考证);姜克实《4.2.狼牙山战斗的背景/4.3.水上部队的动向/4.4.有关日军的作战记录》,Matters,2024年7月5日(有冈弘祐报告);姜克实《从中共抗日宣传谈抗战史研究应该遵循的若干原则与方法》,华夏文摘,2021年7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依法保护"狼牙山五壮士"等英雄人物人格权益典型案例》,2016年10月1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6)京02民终6271号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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